百善孝为先
5月 14, 2017
“孝”
有古语云,“百善孝为先”,意思是对父母尽孝居所有善行之首。又说,“常存仁孝心,则天下凡不可为者,皆不忍为,所以孝居百行之先。”意思是说,心中常抱着仁心、孝心,那么天下任何不正当的行为,都不忍心去做。所以孝是一切行为中应当最先做到的。
中华传统尤为看重“孝”。汉朝时期有一种选拔官吏的制度,叫“察举制”。即,让地方官员通过考察,选取当地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为官。这项制度中最重要的科目之一叫做“孝廉”,意思是考察选举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人。到了后来,“孝廉”就成为明、清朝举人(古代一种士人身份)的雅称。换句话说,在当时,孝行是用来衡量一个人的道德甚至能力的重要标准。
为什么把孝行推为百善之首呢?人的一生中会因许多人受惠,或是得到许多人的帮助,但这之中至深至重的莫过于父母的养育之恩了。通过十月怀胎加上分娩的痛苦生下子女,又不分昼夜悉心照料、养育,直到子女长大成人。这其中的牺牲与付出,没有任何朋友或师长可以相比,是穷极一生也无法报答的恩情。古人曾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其含义就是让我们时刻感念从父母那里得到的生命。正因为从父母那里得到的爱是世间最大的,所以报答父母便成为所有善行之首。换言之,即使一个人做尽善事,却对父母不孝,就绝不能算是一个善人。
灵的孝行
如同世人推崇孝行一样,圣经也教导我们要实践灵的孝行。
希伯来书 12:9 再者,我们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们,我们尚且敬重他,何况万灵的父,我们岂不更当顺服他得生吗?
圣经通过向肉身的父母尽孝的道理,启发我们应当更加顺服上帝,因为上帝是我们灵的父母。
以弗所书 6:2-3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马太福音 22:37-38 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 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使徒保罗说诫命之首是孝敬父母,而耶稣却说最大且是第一的诫命是尽心尽意爱上帝。这并不是圣经的谬误,而是因为上帝就是我们灵的父亲和母亲,因此尽心尽意爱上帝就等同于孝敬灵的父母。如同世人把孝推为百善之首,圣经也教导我们属灵的孝道是所有诫命之首。当我们时刻铭记灵的父母的恩情,就能谨守不做一切恶事。
继承上帝的血肉为儿女
通过肉身父母生养子女的爱和挚诚,上帝让我们领悟看不见的灵的父母的爱与牺牲。就像人继承父母的血肉又通过父母的牺牲降世得生,上帝也借着他的牺牲让我们得以继承他的肉和血并得到更完全的生命——永生。
约翰福音 6:53-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
因为上帝就像任何一位父母爱自己的子女一样深爱着我们,所以哪怕是十字架上皮肉撕裂的痛苦也在所不辞,亲自赐予我们自己的肉和血。我们就是这样借着上帝的牺牲,继承上帝血肉而得生的子女。
哥林多后书 6:18 ……我要作你们的父;你们要作我的儿女。这是全能的主说的。
加拉太书 4:26-31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们的母……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
如同在这世上孝敬父母是子女的义务,身为上帝儿女的我们,理当顺服灵的父母上帝。
上帝的引导
然而,肉身的父母纵使爱子女,却不一定总能为子女做出正确的决定。毕竟人无完人,父母也会有过错,有时也会随自己的意愿管教儿女。因此,古人曾说过,“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这句话是说,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就是不孝。然而,上帝却从不犯错,因为上帝是全知全能的。故此,上帝一定会指引我们走最正确的道路。
以赛亚书 46:10 我从起初指明末后的事,从古时言明未成的事,说: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
诗篇 23:1-3 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他使我的灵魂苏醒,为自己的名引导我走义路。
从起初指明末后的上帝知晓万事的结局。上帝的旨意从不落空,上帝的引导也一定会让我们终久得福。
希伯来书 12:10-11 生身的父都是暂随己意管教我们;惟有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分。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
因此,我们应当摒弃自己的想法,顺从上帝的旨意和管教,哪怕有时我们并不能理解其中的道理。耶稣在逾越节为彼得洗脚时,彼得也曾囿于自己的想法认为应当由自己给耶稣洗脚,而不是由耶稣为自己洗脚。那时,耶稣是如何回答的呢?
约翰福音 13:7 耶稣回答说:“我所做的,你如今不知道,后来必明白。”
领悟到耶稣是全知全能的上帝的彼得抛开了自己的想法,顺从了上帝的旨意,行了灵的孝道。最终,至死顺从上帝的彼得得到了耶稣赐予的天国的钥匙。
让我们也拥有像彼得一样的灵的孝心,信靠上帝,顺从上帝吧。这样,上帝一定会将我们引导到我们永远的家,与我们灵的父亲母亲永远同在。